内蒙古额尔古纳市“男子殴打妻子后发生性关系被告强奸”一案金诚无忧,于8月12日上午9点30分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8月12日,当事人刘建(化名)的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新京报记者,庭审于下午4点06分结束。当事人姐姐刘月(化名)在媒体直播中表示,此案未宣判。
事发时,二人处于离婚冷静期
据刘月提供给新京报记者的案件起诉书:2025年2月27日,被告人刘建与被害人王晶(化名),因感情破裂到额尔古纳市民政局申请协议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双方处于分居状态。王晶住在其父家中,刘建住在同单元对门。
由于刘建怀疑王晶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从网上购买具备录音功能的智能定位终端放置于王晶卧室书架上,对王晶日常生活进行窃听。
“我弟弟怀疑王晶出轨了,用设备监听了她,后来听到了她和别人说我弟弟不好的话,就动起手来了。”8月11日,刘月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起诉书显示,2025年3月21日8时许,刘建将居住于对门的王晶叫到家中,随后用手机播放智能定位终端盗录的王晶与他人通话音频,之后用右手薅住王晶头发将其拽倒,用脚踢王晶大腿及腹部,并去厨房拿菜刀用刀面拍打王晶肩膀部位。
随后刘建要求王晶前往自己家中取手机,给被怀疑的出轨对象拨打微信视频,视频接通后对方看见刘建立即挂断。出于泄愤目的,刘建要求王晶脱掉衣物,并对她继续殴打辱骂,并于同日8时7分21秒,用脚踢王晶腰部,随后刘建违背王晶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金诚无忧,并用手机拍摄两段视频。
3月21日下午,王晶以被殴打为由报警;次日20时许以被家暴、强奸为由再次拨打报警电话。
起诉书部分内容。 受访者供图
女方要求30万元精神赔偿,男方律师称将做无罪辩护
根据起诉书,因涉嫌强奸罪,刘建于2025年3月23日被额尔古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6日,额尔古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刘建涉嫌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向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起诉书中提及,刘建用脚踢王晶腰部,造成王晶腰椎骨折,随后又与其强行发生性关系。经呼伦贝尔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呼)公(法医)鉴(临床)字[2025]21号鉴定书鉴定:王晶L2-L4腰椎左侧横突骨折评定为轻伤一级。
8月11日,刘月拿到了王晶提交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要求依法追究刘建强奸罪以及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予以从重处罚;要求刘建某赔偿医疗费1183.68元、护理费等共计3496.68,另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0元。
在开庭前夕,付建告诉新京报记者,开庭后他将为刘建做无罪辩护。同时,刘月也作为弟弟的辩护人向法院提交了申请,开庭时同辩护律师一起为弟弟做无罪辩护。
新京报记者曾多次拨打王晶电话,截至发稿前仍未接通。
新京报记者 秦冰 编辑 刘倩 校对 穆祥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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